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引导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发挥优秀项目示范作用,带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专业和优质的物业服务,我会组织开展 “2017年度全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以下简称“区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年度“区优”考评工作。

组  长:李景新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组长:韦庆忠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

                   员会主任

考评技术总负责:韦庆忠主任(兼)

成  员:各考评小组组长、各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或专委会主任、或会长指定的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考评小组,考评组的专家及成员由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物专委)统一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房协)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由广西物专委秘书长黄韬兼任。

二、评选时间

“区优”现场考评时间:2018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三、评选内容

参评项目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服务情况。

四、评选原则及基本条件

(一)评选原则

1、企业自愿参与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客观、规范及标准统一原则。

(二)基本条件

1、 参评的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

2、 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共用设施设备移交统一移交管理;

3、参评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应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独立式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应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工业区及其他类型物业建筑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业主入住率或使用率达到60%以上;项目面积较大,有明显规划分期建设,设施设备独立的也可申报参评;

4、截至2018年6月30日,参评的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实施物业管理时间(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时间)达到1年以上;

5、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6、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岗位管理规章制度;

7、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未发生经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或处罚;

8、通过了当地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的初评;

9曾获得区优的项目可再次申报参加2017年度区优评比,但需是获得区优称号超过3年以上的项目。

五、评选标准

(一)依据《自治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分细则》(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评选。凡考评分达到93分以上的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将获得“区优”称号。

(二)对消防管理中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排烟系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不按要求公开公共收益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1、《2017年度全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表》;

2、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规划、建设、使用情况说明书;

3、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

(二)参评资料具体要求:

1、申报参评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日常管理档案的基础资料和迎检资料的准备工作,资料的准备应当按《标准》要求分门别类建档,以目录的形式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2、迎检资料中各项目内容应当随机在基础资料和计算机物业管理应用软件中可即时查阅。

七、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提交材料);

2、当地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组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预审;

3、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项目初评;

4、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根据初评情况,推荐参评项目材料报送至广西房协秘书处;

5、广西物专委组织参与创优的项目经理就“区优”标准、如何创优迎检等方面进行为期一天的指导和培训;

6、广西房协成立全区考评工作小组对参评项目进行实地考评。

(二)时间要求:

1、初评截止时间应不超过7月20日;

2、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于7月31日前将参评项目材料报送至广西房协秘书处;

3、广西物专委组织创优培训的时间初步定于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4、现场考评时间为2018年10月(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协助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汇报,邀请主管部门对评优工作进行指导,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未成立行业协会(专委会)的,请申报参评的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由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

(三)本次“区优”评选活动由企业自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专委会)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评优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  韬:13597111191

粟鸣飞:18811597191

韦秋玲:18776763524

电话:0771-2264329(兼传真)

 附件:《自治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分细则》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评分表 (现场组).docx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评分表(资料组).docx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评分表(现场组).docx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评分表(资料组).docx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工业区评分表(现场组).doc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工业区评分表(资料组).doc

201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表.doc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