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络上有大量传播诸如“国务院出台条例了:这8种情形业主可拒缴物业费”等文章,对2018年3月19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解读有误,严重误导了广大业主,给物业服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目前国家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调整力度较大,新旧政策衔接之间的空白期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散播不利于行业发展的谣言或错误信息误导大众。“谣言止于智者”,希望我们物业服务企业要遵纪守法,坚持诚信服务,务实创新,以专业规范的服务树立行业形象,赢得广大业主的支持,抵制不实谣言流毒,共同创建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合同义务。如广大业主、物业企业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不明之处可以跟我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联系,我会将组织法律专家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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