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房协〔2017〕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房地产业协会2017年11月13日下发的《关于举办物业收费纠纷法律实务培训班的预通知》(桂房协〔2017〕30号)精神,经研究,我会定于2017年12月8日在南宁市举办物业收费纠纷法律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因工作需求,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形势下物业收费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2、日常催费技能及风险防范;
3、诉讼催费技能及风险防范;
4、物业调费技能及风险防范;
5、物业公共收益疑难问题解析;
6、其他物业收费疑难问题解析。
三、主讲老师:
邀请广西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粟勤生授课。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请各单位派人于2017年12月7日下午14:30—17:30到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南宁市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中区三楼)进行现场缴费,报到时请提供公司税号,以便财务开具培训发票。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8日
培训地点: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多功能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
培训由各物业企业服务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培训,培训费300元/人(含培训讲课、场地、会务等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期间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卢金凤、李滋泉。
联系电话:0771-2264338(兼传真)、0771-2260183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