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房协〔2017〕27号

各房地产估价师及相关专业人士,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在广西范围内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非房地产估价师人士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及相关管理政策培训教育工作,经研究,我会定于11月在南宁市举办“2017年第三期房地产估价执业及相关估价管理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已加入我会的房地产估价师会员。

(二)未加入我会会员的房地产估价师。

(三)估价机构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技术助理人员。

(四)与房地产估价工作关联的其他行业人士。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本次培训班自愿参加,以面授方式进行。房地产估价师可计地方继续教育30个学时。

(二)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政策解读、房地产市场分析、“一带一路”讲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签证、索赔》专题讲座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中区3楼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多功能会议室。

(二)报到时间:11月5日下午15:00-18:00。

(三)培训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8日。

四、培训费用

(一)本次培训自愿参加,培训费用400元/人(含培训讲课、场地、资料、会务等费用)。

(二)我会房地产估价师会员及其它个人会员可免费参加培训。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参培人员根据实践实训指导书要求撰写实践报告一篇,实践报告学习占培训总成绩的20%。属房地产估价师本人培训学习的,可登记继续教育30个学时,否则,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二)请各单位根据已报名名单(详见附件)通知参培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如参培人员有变动或调整,请在交纳培训费用前与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务组核实修改。

(三)请参培人员报到时与会务组核实好相关信息,以便会务组做好学时信息登记工作。

(四)本次培训班不统一安排食宿,参培人员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培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听从会务组安排,培训期间请学员带上个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身份,做好考勤记录。

六、联系方式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联系人:卢金凤、陆潋夫、李滋泉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2260183、2264338。

 

附件:2017年第三期房地产估价执业及相关估价管理政策培训班安排名单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10月16日

桂房协【2017】27号--关于举办2017年第三期房地产估价执业及相关估价管理政策培训班的通知.pdf